出台安全生产监管新办法

2016年05月23日00:00

来源:许昌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晓敏 通讯员 薛冰)为破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瓶颈,有效解决存在的难题,今年以来,魏都区委、区政府从实际出发,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因地制宜,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今年以来,魏都区先后制定了《魏都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魏都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魏都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和《魏都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四套机制性文件。这四套机制性文件,经过讨论修改、征求意见、上会研究等过程,已于近日在魏都区全面施行。

  据介绍,四套机制性文件全面施行前,魏都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要按照省、市的相关规定开展,而魏都区自身则缺少一套更符合当地实际的相关制度,这难免会给工作带来一些不便。四套机制性文件的施行,填补了魏都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上的空白,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隐患追究和过程追究力度,促进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二是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更加得力,能够督促各相关部门对其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大了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力度,能够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四是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能够促进社会监督功能进一步完善。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