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2016年全市农机补贴暨三夏农机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夏季农机补贴资金为246万元。
据了解,今年我市农机补贴资金的调配方式与往年有所不同。我市根据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耕地面积和人口总数等因素,将资金预分配到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按预分配金额公开、公平、合理安排,并按时参加申报。如果未按时办理申报手续,视为放弃资金使用。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产品资质已确定。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我市重点补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着力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等机具获得敞开补贴。另外,补贴机具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标准实行“双限”,即“定额加定比”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同时补贴比例不得超过30%。另外,个人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最高限额为10万元,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最高限额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