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6年07月01日00:00

来源:焦作日报

  本报讯(记者杜玲 实习生张真)昨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见今日本报三版)。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田立杰同志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2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在加快造林绿化、发展林业产业、深化林权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林业用地面积、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五大类40项指标达到和超过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要求。同时,也存在乱砍滥伐林木、执法不严等问题。大家建议,进一步抓好“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在宣传森林法上要常抓不懈,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森林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把森林保护与北山治理工作、各景区景点建设结合起来,提升规划建设标准,圆满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联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硬件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坚持执法为民,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审判质量,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但是,在司法公开的程度与范围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大家建议,增强做好司法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明确司法办案各个节点的司法公开职责,加强内部考核与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建设“智慧法院”;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建设,注意加强信息化技术培训和应用,为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针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完善预防调查,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惩防并举,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家建议,检察机关要按照既定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完善社会化预防体系,健全工作联动、目标考核、督查落实等工作制度,推动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时效性,在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内防机制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检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蒋永立等3人职务任免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免去郑新年职务的报告。通过联组审议后,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人员分别进行表决。

  在任命表决通过前,市政府任职人员蒋永立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蒋永立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决定通过后,王明德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市长魏超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滨列席会议。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