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度考核

2016年07月14日00:00

来源:新乡日报

  本报讯(《法制日报》记者马维博通讯员毛德胜)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向全市印发《新乡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和《新乡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自此,全市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与年度述职述廉同要求、同考核,在河南率先开创了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新模式。

  2015年,曾获得近20项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新乡市,多项桂冠被拿掉,特别是政法战线因出现问题,工作一度跌入低谷。痛定思痛,在深入剖析整顿中,新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森认为执法机关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是个大问题。另外,不少部门和单位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学法、不用法,是导致问题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此,他率先提出“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变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机关工作人员要进行学法用法考试”“政法系统学法用法考核先行一步”等建议。刘森的意见很快得到市委书记舒庆和市委常委们的认可与支持,并由政法机关拟定实施意见。

  《年度考核述法制度》明确了述法对象、时间、内容以及程序:对象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间是每年开展一次,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同步进行。内容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措施。述法程序、述法组织、民主测评、评价考核与述职述廉相同。述法考评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测评情况进行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

  《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强调,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对提拔任用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必须为“优秀”等次;对拟表彰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必须为“称职”以上等次。在民主测评中,对群众测评结果较差,实际工作中确有突出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对垂直管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由考核组反馈到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述法考评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其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

  《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明确了考试考核对象、内容和办法。对象分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拟提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由全市统一安排,采取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随机抽考和集中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该办法还强调,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统一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试成绩要及时通报给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要建立学法档案,将学法用法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其中。

  (原载2016年7月7日《法制日报》)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