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共问责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8人
在2015年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今年我市持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以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将执纪问责贯穿活动始终。截至目前,全市共问责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8人。
据了解,今年我市在对十大重点领域进行问责的同时,将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重要会议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三类情况纳入问责重点范围,着力解决12345市长热线受理转办的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督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尽快落地开工。
出台制度,打造支撑点。为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鼓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济源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源市领导干部容错免责办法(试行)》两项制度,从反向问责、正向激励两个方面支撑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其中,《济源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详细列举了决策失误、执行不力、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4类32种责任追究情形,明确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或解聘,党政纪处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5类12种责任追究方式,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者动真格,严肃追究责任。《济源市领导干部容错免责办法(试行)》明确了容错免责的概念及容错免责的原则、条件、程序和使用范围,对干事创业、改革创新者容过错,免除有关责任,鼓励领导干部能干事、多干事、干好事,大力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聚焦问题,找准切入点。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察局以开展 “回应群众关切、整治懒政怠政”活动为切入点,选取突出问题进行“明责”,发现富士康门前占道经营、沁河内乱挖砂砾石、南庄村乱采白矸石、商业城路灯长期不亮、愚公像广场地砖损坏未修、出租车计价器不准确、养狗扰民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2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紧盯问题办理进行“督责”,向问题涉及的13家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截至目前,上述22项问题中的19项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3项问题正在落实。在督导过程中,我市严格责任追究进行“问责”,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问题的公安、住建、民政、城管、国土、河务、虎岭经开区、济水街道等8个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实施约谈,同时要求上述单位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我市已责令11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2人调整工作岗位。
在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截至目前,我市共问责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8人。 (王会 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