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16条意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6年10月24日00:00

来源:济源网

  市政府出台16条意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设立10亿元的发展基金,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

  10月17日,市政府出台《济源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加快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据了解,《意见》从支持大众创业、提升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升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等16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我市大力支持大众创业,提升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同时,在推动转型升级方面,我市建立重点培育中小微企业库,将年产值500万至20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作为规模以上培育的目标对象,进行重点培育监测和规范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股权、债权、资产收购等形式实施联合重组。

  设立10亿元的发展基金

  融资难、缺人才等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梗阻”。我市在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意见》指出,加强政银担企对接,完善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考评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与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对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25%、年贴息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补贴。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我市在对挂牌上市企业进行奖补的同时,设立10亿元的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利用债券或票据融资的企业,给予募集资金1‰、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

  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

  在解决用工问题方面,我市对劳动密集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企业达到15%)以上的,或一年内新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以上企业达到10%)以上的,提供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我市对参加国际展览会的中小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引导中小企业到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境外品牌贸易中心租赁柜台、仓库或设立展示厅,对企业产生的摊位费等费用予以支持;在信息化应用方面,积极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智慧企业”,对获批的“智慧企业”分等级给予一定奖励。

  我市还出台政策措施,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如: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扩大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此外,《意见》还就落实国家扩大“营改增”试点政策、推进信息化应用、提升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制定了具体的奖补措施,以期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