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

2016年10月26日00:00

来源:安阳日报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本市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2%、5%两个标准选择缴费,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率3.2%的不设个人帐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在职人员医疗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的,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员医疗待遇。

  缴费率5%的设立个人帐户,其个人帐户规模,45岁以下的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45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的,按全市平均退休费的3.8%划入,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员医疗待遇。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