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通报

2016年11月10日00:00

来源:新乡日报

  为推进县级政府积极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新政办〔2016〕2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2016年4月对各县(市)、区政府2015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督导评估。评估结束后,市督导组向各县(市)、区政府下发了反馈意见,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经过近半年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督导评估各项指标成绩通报如下(见右表)。

  2015年新乡市各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各项指标成绩

  一级指标得分

  县(市)区 总分名领导职责教育改革经费投入教师队伍、(500分)次格次

  (30分) 与发展 与管理 建设(150分)(220分)(100分)

  红旗区 468.41 30 191 157.4 90 优秀

  牧野区 464.32 30 185 159.3 90 优秀

  凤泉区 457 3 27 182.5 157.5 90 优秀

  卫滨区 433 4 30 153 160 90 良好

  高新区 388.55 22 185.5 121 60 合格

  经开区 372 7 19 156 147 50 合格

  平原新区 358 6 20 142 121 75 合格

  延津县 463 1 29 191 155 88 优秀

  获嘉县 451.72 29 184.5 153.2 85 优秀

  辉县市 423.93 29 160 144.9 90 良好

  原阳县 417.54 30 167.5 135 85 良好

  卫辉市 413.55 28 156.5 139 90 良好

  新乡县 407.56 28 167 146.5 66 良好

  封丘县 392 7 30 165 112 85 合格

  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红旗区人民政府、牧野区人民政府、凤泉区人民政府、延津县人民政府、获嘉县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不断努力,再创佳绩,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继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努力建设教育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新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