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召开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6年11月17日00:00

来源:大河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信阳中院相关文件

大河网讯 11月17日,信阳中院召开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民主与法制时报、河南法制报、大河报、河南经济报、大河网、映象网、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信阳晚报等9家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信阳各县、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负责人,中院各部门的相关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中院新闻发言人王明强主持。

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向与会媒体介绍信阳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情况,通报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推行“一院一主题”工作模式的主要内容。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蔡红莉,光山县法院党组成员、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胡晓玮,新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余丽娟公布了6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信阳法院近半年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推进审判专门化。十个县区法院中,浉河、平桥、光山、新县、固始法院均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他县区法院均成立环境资源合议庭,对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统一集中管辖。

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5件,处罚107人。审结行政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28件,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审结民事案件59件,保障资源有序流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构建巡回审判机制。加强对重点水源地、林区、矿区及美丽乡村周边环境的司法保护,目前中院已在南湾风景管理区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

制定司法保障意见。制定《关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信阳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从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健全工作机制及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等方面,为信阳的环境资源提供司法保护。市委书记乔新江对该意见给予高度肯定,批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全市生态文明和美丽信阳建设保驾护航。

构建修复性司法机制。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实施“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订书面“复植补种”协议,积极修复因其犯罪行为受损的生态环境,法院根据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弥补程度,在判处刑罚时酌定从轻处罚。既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实现对环境的修复。

实施环保禁止令。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与市环保局联合出台《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实施规定》。对于经过环保部门调查,确实存在的污染违法行为,在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再次现场勘查,仍不改正的,环保部门可向法院申请环保禁止令,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止污染的扩大。

构建司法执法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保障“蓝天、碧水工程”实施。与市检察院、商城县检察院、商城县森林公安局、南湾管理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活动,加强南湾湖、商城县鲶鱼山水库污染整治。

积极开展宣传、调研。及时发布环资审判工作动态,营造环境保护氛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稿件100余篇,《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整版报道了信阳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批示肯定。

信阳法院突出特色,打造亮点

为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信阳法院推行了“一院一主题”工作模式。中院和各县区法院在依法审理好案件的同时,根据本地案件类型、特点和环境资源保护需要,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把脉搏、定对策、做文章,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信阳中院:推行复植补种,护卫绿色家园

信阳山地、丘陵面积广大,森林覆盖率达36.11%。根据对2015、2016两年的统计,破坏林木资源案件数量占到全市全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数量的75%。故此,信阳中院将“推行复植补种,护卫绿色家园”作为工作主题。与林业局等协调,设立集社区矫正和环境法治教育于一体的“复植补种”基地。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将被告人复植补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引导被告人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在惩罚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同时,推动环境生态的修复。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提高群众保护林木、依法采伐的意识。

浉河:护航名茶发展,守护纯净水缸

“浉河区境内“五云两潭一寨”是国家金质奖毛尖产地,南湾水库、出山店水库则是豫南明珠。为此,浉河法院确立了“护航名茶发展,守护纯净水缸”的工作主题。下一步,将通过走访辖区党委、政府,了解情况及问题;设立专门信箱,受理群众投诉及举报;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措施;在刑事案件量刑处罚上突出补植、修复,在民事、执行工作中突出保护茶园生态完整及茶园绿色良性发展,突出对水源、水质的可持续性保护。

平桥:重拳出击非法开采,重现矿区水清天蓝

平桥区法院辖区内的上天梯非金属矿素有“亚洲第一矿”之美誉,但由于开采不规范造成整个矿区污染和浪费严重。平桥区法院确立了“重拳出击非法开采,重现矿区水清天蓝”的主题。组织干警到该管理区大力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政策,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对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时作出司法审查,下达执行裁定书,加大执行力度;对典型案件到案发地点现场开庭,起到“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

罗山: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

罗山县法院境内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物种丰富,珍稀鸟类多,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有47种。为保护珍稀鸟类及其栖息地,罗山县法院将“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确定为环境保护主题。具体措施是:与林业部门及该保护区建立协调联保小组,从日常管理、生态破坏预防及惩罚、修复等方面多管齐下,编织严密保护网;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通过以案说法,强化群众的保护意识;加大对非法捕猎珍稀动物、滥伐、盗伐林木、纵火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切实保护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同时针对自然保护区周边的相邻关系、林权纠纷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解决。

潢川:助力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创造健康幸福生活

潢川县法院针对污染水土、毁林等案件日渐增多的情况,确立了“助力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创造健康幸福生活”的工作主题。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严格落实全面赔偿原则,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将环境资源修复情况导入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强化对环境资源的恢复性保护。以非诉行政执行为重点,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变事后惩治为事前防治。以裁执分离试点为突破口,实现体制机制创新,与环保部门实现无缝对接,使得对污染企业作出的责令关、停、并、转等行政强制措施能落到实处。针对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政执法机关限制或剥夺污染企业从事特定行业的权利。

固始:打击非法采矿,保护生态环境

固始县山石、河沙等自然资源丰富,固始县法院把“打击非法采矿,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主题。通过加强审判专业化,加强与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广泛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公开等措施,保护固始的矿产资源。

息县:守护耕地红线,确保粮仓满满

息县共有70多万亩耕地、60多万亩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任重道远。息县法院将“守护耕地红线,确保粮仓满满”作为工作主题,对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耕地资源监管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坚持依法严惩;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依法及时审查、快速执行。

淮滨:保护淮河生态,建设美丽淮滨

淮滨县法院结合具体县情,确立了“保护淮河生态,建设美丽淮滨”的工作主题。成立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亚平为组长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以淮南湿地保护为重点的工作格局,在淮南湿地保护区设立“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及“淮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法治宣传。

光山:化解邻里环境污染纠纷,守护和谐美丽家园

光山县法院着眼于邻里之间,将“化解邻里环境污染纠纷,守护和谐美丽家园”确立为工作主题,审理好涉及相邻污水、废气、生活垃圾、土壤污染、家畜养殖等农村环境污染侵权案件。贯彻“保护优先”原则,大胆使用环保禁止令,在判决之前先行停止排污等侵权行为,预防损害的继续和扩大。依法妥善平衡各方的利益冲突,既处理好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又兼顾相邻污染防治与邻里和谐,守护共同的美丽家园。

商城:司法构筑绿色防线,倾情守护"天然氧吧"

商城县森林覆盖率高,环境优美,被纳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着“天然山水盆景园”的称号,入选中国最美丽县城、中国深呼吸小城。因此商城县法院确立了“司法构筑绿色防线,倾情守护‘天然氧吧’”的工作主题。引入“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将严惩涉林刑事犯罪与修复环境相结合。加强对污染土壤、污染水源等环境侵权案件的审理,对于涉及到矿业权、林权及其他自然资源权属的转让、承包、抵押的案件,将保护环境资源作为裁判的重要因素予以考量。

新县:守护古树古村,留住虫鸣乡愁

新县有“中原古树王国”的美誉,有3500余株古树在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中备案。还有8个国家级传统村落,23个河南省级传统村落。新县法院将“守护古树古村,留住虫鸣乡愁”作为工作主题。学习宣传信阳市人大已经出台,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在古树名木集中的农村地区和古村落,开展以广大农民群众为受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定期资源普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审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严惩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的犯罪行为。(文/图 王明强 陈思思)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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