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关于部分黄标车领取补助的公告

2016年11月25日00:00

来源:鹤壁日报

  下列黄标车《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向汽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的人不一致,拟向交售人核发黄标车补助。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黄标车补助联合审批办公室”(市车管所院内)书面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向交售人核发黄标车补助。

  特此公告。

  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大型车辆

  豫F10239 豫F09063

  豫F07305 豫F07892

  豫F09895 豫F09863

  豫F10556 豫F55113

  豫F51348 豫F62772

  豫F08901 豫F55723

  豫F07038 豫F61850

  豫F52690 豫F08526

  豫F09028 豫F52859

  豫F55032 豫F08385

  豫F06777 豫F10558

  豫F11153 豫F51967

  豫F33999 豫F33666

  大型共计:26辆

  小型车辆

  豫F57611 豫FF4800

  豫F22363 豫F22258

  豫F70282 豫F59330

  豫FB9688 豫F52701

  豫F59136 豫FAK566

  豫FDM685 豫FZU111

  豫FUE333 豫F59217

  豫FCV568 豫F22750

  豫FDX327 豫F59719

  豫FJY618 豫F10895

  豫F65569 豫F84666

  豫FB5385 豫FDF699

  豫F07282 豫FLX008

  豫FSS698 豫FA5686

  豫FFQ888 豫F06600

  豫FRH118 豫F58652

  豫F61218 豫FB2011

  豫F88685 豫F22538

  小型共计:36辆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