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特邀监督员更要“用好”

2016年12月01日00:00

来源:信阳日报

  从社会各界中选聘特邀监督员,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社会监督形式。通过他们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密切联系群众,促进行风政风建设,更好地为百姓办实事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而,有的单位聘请监督员却流于形式,聘而不用,或者热聘冷用。聘时轰轰烈烈,聘后便“束之高阁”,一年到头也不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活动,甚至对特邀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不理不睬,更谈不上为他们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条件。当然,也有的特邀监督员自己也不积极,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更别说有实质性的监督之举。这样,特邀监督员便成了一种摆设。

  聘请特邀监督员本身是件好事,但更重要的是善用之,勤用之,不可荒废。“聘”是手段,“用”才是目的,这既需要特邀监督员以负责任的态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履行好职责,更需要聘请单位摒弃装点门面的思想,认真听取和采纳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反馈情况,使他们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也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对积极建言献策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只当“花瓶”的监督员提出批评,甚至予以解聘。(刘予涵)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