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双城”创建工作第十二次例会督察通报排名

2016年12月04日00:00

来源:新乡日报

  一、督导检查排名

  第一名卫滨区、高新区,第三名红旗区,第四名牧野区,第五名凤泉区。

  二、通报表扬与批评

  根据《新乡市“双城”创建工作奖惩实施办法》(新办〔2016〕11号)和新双城文〔2016〕50号文件之规定,对本轮城区督导检查综合排名第一的卫滨区、高新区,市直单位督导检查成绩突出的市食药监局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流动红旗;排名末位的凤泉区、存在突出问题的市体育局给予通报批评并颁发流动黄旗,单位主要领导作检讨性发言。

  对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综合整治专项排名第一的红旗区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流动红旗,排名末位的新乡县给予通报批评并颁发流动黄旗。

  对农贸市场管理专项排名第一的市商务局给予通报表扬,排名末位的牧野区给予通报批评。

  对牧野区张辛庄综合整治问题整改不力被督办警示二次的牧野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东站斜街市场红旗区所管商户综合整治不到位被督办警示二次的红旗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辖区农贸市场商户未办理《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被督办警示二次的高新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体育中心和体育绿荫广场综合管理问题整改不力被督办警示二次的市体育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市体育局对下属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文明单位帮扶无主庭院活动中帮扶不力、无实际效果的市市场发展局、新济运管中心、牧野区财政局进行扣发文明奖3个月处罚。

  新乡市“双城”创建指挥部

  2016年12月2日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