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创建“平安农机” 维护安全生产

2016年12月08日00:00

来源:周口日报

  本报讯 近年来,太康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户和农机合作社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努力,全县共创建16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55个“平安农机”示范村、4200户“平安农机”示范户、22个“平安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1年,太康县被命名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太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抓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到目标考核,建立了农机、安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订了《太康县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方案》《太康县农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县委、县政府多次牵头召开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目标,并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县、乡、村实行目标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创建成员单位,乡镇政府与各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机户,农机局与农机监理站,农机监理站与农机手,层层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了“政府负责、农机局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为了更好地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太康县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交通要道设置警示牌,公开农机事故报告电话,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农机、公安、安监等部门按要求通报事故情况。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围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主题,太康县在“三夏”、“三秋”、“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百日检查”期间,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郁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县农机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在业务大厅、农机考场、检验场所设置了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平安农机”示范乡、村做到了“墙上有标语,路口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

  加强监管力度,依法安全管理。该县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了农机安全监管,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关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关。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第42号、43号、72号令规定,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把驾驶证核发关,建立了规范的农业机械台账和驾驶员台账。二是依法实施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县农机局主动与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联合,对全县所有从事农机经营销售、农机维修、农机作业服务的网点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网点进行取缔,对“三无”农机产品进行了查封。三是对农业机械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严格的资质检验,按照农业部第41号令的规定,审查了培训计划,规范了驾驶人员培训教材,参训学员驾驶证通过率达到99%。

  加强执法检查,提升农机“三率”。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农机部门主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重心下沉,防线前移,采取分组包乡的方法,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二是建立和完善动态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太安委[2010]14号),结合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农机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的配台,开展了一系列的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在“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活动,搞好农田、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检查。每年春运期间,按照县政府“春运”领导小组的部署,抽调农机执法人员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开展“春运”安全联合执法,严查酒后驾驶、违章载人问题,对违章农机及时处理。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消除了事故隐患,农机“三率”得到显著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得到稳步好转。

  (钱向东 李海涛)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