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行动是针对敌对我侦察、袭击的情况,通过工事隐蔽和疏散、伪装、管制等措施,避免或减轻人民群众和重要目标被敌侦知、杀伤、破坏而进行的保护性行动。组织严密防护是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存自己的有效手段,并贯穿防空袭斗争的全过程。战时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及时、全面而有重点地展开防护行动。
组织人民群众的防护
组织人民群众防护的措施,主要是疏散和隐蔽。当接到防空命令或空袭预报时,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城市人口早期疏散的基础上,应及时组织可能遭袭目标及其附近的留城人员充分利用人防工事和市郊附近的有利地形,进行紧急疏散。疏散时机,通常在下达城市防空袭命令或发出空袭预报的同时,立即组织紧急疏散。疏散对象,要以重要目标附近的人员为主,突出党政军领导机关和重要“生命线工程”目标为重点。疏散的组织形式,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人民防空指挥部统一组织。
组织人民群众利用防护工程进行防护,必须根据城市防护工事的面积,口部数量,防护能力,工事内水、电、通风、滤毒和生活设施的配套情况,特别是单位时间内进出人员的数量,科学分配工事的使用。原则上单位的工事由单位使用,公共工事由市区、街道统一分配使用。要做到“五定”,即定指挥人员、定引导人员、定出入口、定路线、定隐蔽位置,并对隐蔽人员进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确保城市人口迅速、安全、顺利地进行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