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石林镇30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开工屋顶面积入股光伏发电生“金”项目建成投用后,每年提供每平方米屋顶约1.5元的基本收益和电站总收益2%的分红

2016年12月13日00:00

来源:鹤壁日报

  12月11日,在山城区石林镇政府院内,工人操作起重机将光伏发电组件送至屋顶。本报记者 李霄楠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霄楠)“往前一点儿,往下落,慢一点儿,好!”12月11日,山城区石林镇政府院内一派繁忙。在工作人员指挥下,工人操作起重机将一个个巨大的木箱送至屋顶。

  这些木箱中装的是单晶硅光伏发电组件,也是当日开工的石林镇30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核心设备。在石林镇,将有4万平方米的屋顶安装这样的光伏发电组件。

  这一项目的实施将给石林镇贫困居民带来可观收益。石林镇政府与项目投资方鹤壁天恩光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产业精准扶贫委托书显示,这个总投资2700万元的项目以石林镇镇区及辖区39个行政村的村部、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资源房顶入股建设光伏发电站。项目建成投用后,项目方将每年提供每平方米屋顶约1.5元的基本收益和电站总收益2%的分红,用于对该镇特困群体的救助和帮扶。

  “项目预计每年可为镇财政创收15万元,从综合效益来看,甚至高出了平均每亩1300元的土地流转收益。”石林镇副镇长董秀堂表示。

  据了解,在2015年光伏扶贫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

  “一些贫困地区一无资源、二无人才、三无资金,发展产业扶贫存在一定困难。”在市扶贫办科技和产业扶贫科科长王军强看来,光伏产业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产生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解决了以往产业扶贫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王军强说:“更重要的是,该项目利用公共设施屋顶等闲置资源,由企业全资建设,不占百姓一分地、不花政府一分钱,就能够实现企业、(下转第二版)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