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消息 (记者 樊霞)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及时反馈审计结果、抓好审计问题整改、用好审计结果报告、依法依规核实查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加大公开通报力度等6个方面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这是12月22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的。
《通知》规定,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同一地区(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时间在2年以上的同步安排审计。
《通知》要求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对重点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将会同组织部门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到被审计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审计结果通报会,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促进问题整改。
按照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监督和干部制度建设工作中,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