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四个平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2017年01月03日00:00

来源:濮阳日报

  本报讯“真是没有想到,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如此精准高效,在扶贫项目建设预防中,细致得连一分钱的误差都不放过,有了检察官的帮助,更加坚定了我们全村顺利脱贫的信心和决心。”近日,濮阳县王称?卣蛎下ゴ宓持Р扛涸鹑思ざ?地说。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托“四个平台”,切实做到预防与扶贫工作同频共振,以实际成效促进精准扶贫顺利开展。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原则,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扶贫资金安排统筹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有效共享。充分利用7个基层检察室的地缘优势,对扶贫项目的开工建设实行跟踪回访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网址、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苗头性职务犯罪情形予以研判,共同研究防范预案,提高预防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惩防建设平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查办职务犯罪作为预防的一种特殊手段来对待,不断加大惩防建设平台力度,组建了由反贪、反渎、预防精干力量参加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惩防快速反应小组,对采取虚报冒领、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等情形进行严厉打击。在2016年已经立案侦查的某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某某和崔某某贪污国家扶贫资金案,为国家挽回损失数十万元。同时,针对调查出现的各类问题,该院形成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完善警示教育平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纪委联合组织涉及县、乡、村三级扶贫党员干部1400余人,深入县看守所进行体验式警示教育,提醒其时刻牢记党纪、国法。同时,利用县党校的智力优势,对全县千余名扶贫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该院创作了廉政短片、廉政广告、廉政格言、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等,采取送法进农村和文化下乡等方式,为贫困群众送上了一份沉甸甸的预防文化“大餐”。

  构筑业务提升平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预防扶贫工作队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和不足,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市扶贫办及县纪委、县扶贫办干部,通过召开6次现场评析会对开展的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等多种扶贫形式,进行深入学习和探讨,切实做到项目整体评估、建设流程管理、风险防范控制各环节了如指掌,查找各类职务犯罪风险点100余处。同时,采取“走出去”的工作方式,深入山东菏泽等地,学习其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先进经验,并适时组织了2次扶贫领域预防素能练兵对抗赛,真正让预防干警成为保护扶贫项目资金的行家里手。(张春芳)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