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鹤壁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召开,会期半天,邀请5名公民旁听此次会议。根据《公民旁听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的规定,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地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市人民会堂一楼东北角)
二、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17年1月5日~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
申请地点:申请人所在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522818
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7232593
淇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56861
山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616689
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323589
三、注意事项
1.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须本人到场,持本人身份证和证明身份的信函,到所在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3.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旁听人选后,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相关事宜,可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3316025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