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淇滨区钜桥镇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17年01月20日00:00

来源:鹤壁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原昆鹏)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淇滨区施行城市建成区全时段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双禁”)。1月19日,记者了解到,钜桥镇一男子因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淇滨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钜桥中队中队长张琳宏介绍,该中队在进行“双禁”排查时接到群众举报,称邢庄村一男子在家中存放了一批烟花爆竹用于销售。通过摸排,民警发现,该男子在村内一个废弃鱼塘旁的空房间内存放了一批烟花爆竹,经测算价值1.5万元。该男子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属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目前,该男子已被行政拘留。据了解,淇滨区公安分局已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0多箱。

  据介绍,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淇滨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由区纪委常委为成员的督导组等,各乡(镇、街道)均签订了责任书。

  此外,该区将宣传作为“双禁”工作突破口,制作了千余条横幅,4万多份倡议书、承诺书,利用电子屏、短信、微信等方式宣传烟花爆竹的危害;区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包社区、进网格、进小区,宣传“双禁”。同时,有关部门与32个大中型饭店签订禁燃承诺书,约谈58家礼仪公司和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做到安全和环保工作相结合,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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