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社保费改由地税机关征收后的首个例征期已经结束,近日,根据市地税局要求,濮阳县地税局快速清查系统中社保费未申报户,并进行催报工作,以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保证辖区社保费应收尽收。
一是提高认识。社保费改由地税机关征收,是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制度性安排。社保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县地税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落实好社保费申报征收工作。
二是建立清册。县地税局依托“金三”系统,第一时间整理好社保费未申报清册,对清册中的未申报户进行筛选,剔除重复信息,对系统中有多个匹配选项的纳税人逐一匹配,将最终筛选出的373条未申报信息建立调查核实任务,并推送至对应的税源管理分局进行应对。
三是加强培训。县地税局强化对应对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应对人员能熟悉业务流程、操作系统,将税收应对的各项措施和手段移植运用到社保费申报征收工作中,保障社保费征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