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学习贯彻九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之三□本报评论员

2017年02月04日00:00

来源:鹤壁日报

  近日召开的九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突出问责利器作用。落实“两个责任”,既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觉悟、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只有把责任扛在肩上,全面从严治党才会有力度、出真功、见实效。新的一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起来,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确保责任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各级纪委要切实承担起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很多事例表明,问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没有问责,责任就会虚化空转。因此,我们要强化追责问责,在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上动真碰硬,有效运用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方式,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紧盯不放,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问到谁就问到谁,该问到什么责任就问到什么责任。(下转第二版)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