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开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02月09日00:00

来源:开封日报

  政协开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截至2017年2月7日下午4时,共收到提案570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开封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开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共立案502件,其中委员提案480件、集体提案22件;并案处理10件,转作社情民意信息39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10件,撤案处理9件。在已立案的提案中,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88件,占17.5%;关于政治建设方面的6件,占1.2%;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114件,占22.7%;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243件,占48.4%;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51件,占10.2%。

  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广泛,建议具体可行,提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展示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新作为和新成果。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推动“四带三区”产业发展、抢抓自贸区建设机遇、实施“三去一降一补”深化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扶持实体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医疗卫生教育资源配置、保护“开封老字号”等方面。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将会同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

  本次大会提案统计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由提案委员会按照平时提案审查办理。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