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党内监督的标杆

2017年02月11日00:00

来源:鹤壁日报

  2月10日,市委书记范修芳以《让党内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为题,从如何认识党内监督、如何把握党内监督、如何抓好党内监督、谁来抓党内监督等方面,为全市副县级以上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讲课内容深入浅出,让与会党员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理解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深了对加强党内监督的认识。

  “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因此,在党内监督过程中,我们要抓好关键,切实从严贯彻执行好《条例》,真正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条例》能不能贯彻执行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标杆作用非常重要。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身为“关键少数”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更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各个环节上敢抓敢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举网以纲,千目皆张。”贯彻执行《条例》,我们必须找准实现路径。既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发挥好巡察作用,做到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还要切实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有效机制,发挥群众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织密监督天罗地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让党内违纪违法现象无所遁形。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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