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同时实行“电子报名,纸质评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围标、串标的问题,压缩了招标代理机构私下操作的空间。对监督实行再监督,在监督室招投标全过程无缝隙监督的基础上,由县纪检、监察、检察执法机关对监督室实行再监督。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让社会各界人员对整个交易过程实行再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再监督。实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约谈制度,使其增强服务意识、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廉洁意识,达到警示和提醒的目的。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审制度,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以正式书面形式报评审中心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着力解决招标文件内容违规违法、量身定制和潜在排他问题。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核淘汰制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经调查属实立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清除出县招标代理市场,广纳守法经营、服务至上的全国各地优秀招标代理机构。
2017年1月9日至今,共发布招标公告8项,没有发生一起因招标代理机构而引起的纠纷。濮阳县教育局每年都有许多教育项目,教育项目的负责人说:“以前,最头痛、最难的事情就是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不仅打招呼的多,而且相对来说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不高,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情,影响了工程招标的工期和招标质量,增加了不应有的投诉。现在,通过招标征集的招标代理机构综合实力强、信誉好,从中选择出来代理机构,确保了教育项目的招标质量,也消除了来自外界的干扰,减少了不应有的投诉。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举措,做为建设单位,我们非常欢迎、认可。”还有许多实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对濮阳县这次征集方案持肯定态度,法正代理机构负责人说:“这样做,招标代理市场乱象消除了,那些借用、挂靠资质的代理机构清除了,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全凭实力‘吃饭’啦。”
总之,制度化、规范化、重点化的监督管理,带来的将是清新的环境和人人赞许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