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点餐无安全之忧

2017年02月17日00:00

来源:安阳日报

  前几天,小陈通过手机微信买了一份寿司,吃到一半却发现寿司里有条虫子,联系卖家后卖家拒不承认。之后,小陈了解到,微信上卖家销售的寿司是在家里制作,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更谈不上卫生操作规程。

  和小陈一样,如今在手机上点餐、叫外卖已经成了许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网络点餐在为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食品安全和售后服务隐患。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给网络点餐消费者吃下了定心丸。作为消费者,我们在网络点餐中,往往忽略了第三方平台对商家的监督作用,这次出台的意见稿明确,第三方平台负有抽查责任,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针对许多网络餐饮卖家没有实体店铺,也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造成相关部门无法掌握卖家信息,不能有效实施监管。这次出台的意见稿要求,“网约餐”商家要有店、有证,并记录保存订单信息,从源头上解决了执法部门监管难的问题。同时,商家网上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菜品信息、主辅料等也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杜绝以往网上卖家“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行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从每个细微之处让网络点餐无安全之忧。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