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既是对广大干部的关心、爱护、激励和鼓舞,也是各级党组织选人用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坚持的重要导向。
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需要有勇于创新、有胆有识、积极开拓、敢打敢闯、担当负责的干部带领群众拼搏进取、披荆斩棘、冲锋陷阵、干事创业。这类干部大多个性鲜明,有棱角、有魄力、有独到见解、有独特行事风格,为了事业常将风险置之度外,在工作中不怕得罪人而又很容易得罪人。在当今的社会生态环境中,人们对这类干部往往认识不一、褒贬不一,评价有落差。有的甚至把他们明显的优点和优势当成缺点和劣势,对他们很有“看法”。在一些风气不正的单位,这类干部更是常常被扣上“目无领导”“个人主义”“出风头”“无人情”等帽子,被视作“另类”。嫉贤妒能者有之,诽谤中伤者有之,抓“小辫子”者有之,在背后使绊子者有之,使这类干部遭受到冷遇、孤立和无奈。在沸沸扬扬的舆论旋涡中,一些地方领导在选用干部时怕出事、怕担责任,以这类干部有争议、不成熟为由,不冷不热地把他们晾在一边,使他们一再失去成长进步的机会。这不仅是对这类干部的不公平、不公正,而且还会在干部队伍中造成极大的负面效应,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伟人毛泽东有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德才兼备、心向事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是优秀干部,是难得的人才,是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骨干分子和中坚力量。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出于公心,通过深入全面考察,了解干部的德、才、能力、性格、实绩、潜质和弱点、缺点及其形成的原因,根据干部的优势选用好干部。要重视人才、爱护人才、珍惜人才,对敢作为、能作为、会作为、有作为的干部,要大力支持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他们鸣锣开道,扫除障碍。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改正弱点和缺点,在实践中磨砺锻炼,完善自我。在他们不被人理解、招致非议、受到委屈之时,特别是在考察干部、职务调整、干部升迁的紧要关头和关键时刻,要不为传统观念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流言蜚语所惑、不为个人得失所困,以浩然正气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为他们讲公道话,主持正义,撑腰壮胆,该提拔的坚决提拔,该重用的一定重用,决不能因为一阵口水、一个“举报”、一纸黑信,就不管真假、不论是非,让一个优秀干部受伤害、被埋没。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不仅能够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大显身手,施展才华,创新业、立新功,而且能够在干部队伍中激发出奋发有为的正能量,推动党的事业阔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