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执行 洛阳偃师法院执行案款13万余元

2017年03月09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3月8日,洛阳中院在全市基层法院同时开展“媒体看执行”活动,邀请驻洛各主流媒体记者分赴各基层法院,跟随执行干警现场观摩执行活动,大河网记者及偃师市政协委员张爱玲全程参与并见证执行。当日,偃师市法院由执行局局长石宗平领导带队,出动执行法官15人、司法警察21人,车辆9台,奔赴辖区城关镇、翟镇镇、首阳山镇、高龙镇等地,对六起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申请人高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许现卫一案。被执行人许现卫系偃师某公司法人代表,2012年该公司因事故造成被害人高某双目失明。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公司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47万余元,但2015年至今,许现卫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赔偿担保人,住着电梯洋房,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偃师法院于今日早上8时许将其“堵在被窝”,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如许现卫在拘留期间仍不履行相应义务,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偃师法院当日共执行案件6起,案件标的达32万余元,执行和解2起,当场履行案款13万余元,司法拘留2人。
      见证今日执行活动的市政协委员张爱玲亦动情的说道:“今天偃师市法院的执行行动组织严密、行动迅速,让周围的老百姓们看到了法院严厉打击“老赖”的决心,也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同时正值“三八妇女节”之际,执行女干警仍然参与执行一线这种忘我工作的精神确实让人感动,充分显示了她们的风采!见证执行让我们再一次见证了法院干警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公开力度的法治力量。这是司法公正的最好体现及最有力回应,我们期待这样的执行之花开遍西亳大地。”(张扬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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