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一村民滥伐林木起纠纷 民警破案化矛盾

2017年03月21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7年2月28日10时30分,西平县权寨镇石羊王村村民梁某到西平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称:其在村北种植的十棵杨树被人盗伐,梁某怀疑是同村的刘某把他家的树卖了,原因是被伐的杨树正好长在刘某的地头,只有他和梁某的树被伐有利害关系。案情就是命令,西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被伐的杨树根有十株,树干被人运走,现场只有散落的零星树枝,通过对刘某了解,他表示,不知道梁某的杨树是何人所伐,和他本人没有任何关系。由于梁某怀疑刘某偷卖他的杨树,双方大吵大闹起来,都要求公安机关快速破案。

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调取伐树人员可能经过路段的监控摄像头,确定了伐树人员是权寨镇秦庄的权某等三人。民警立即通知权某等人到案,权某等人称这树是石羊王村的陈某以一千元的价格卖与权某,并把一千元的树钱给了陈某,伐树是他们所买,由于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他们只承认滥伐林木,否认盗伐林木。陈某到案后,向公安民警供述了他把十棵杨树卖给权某的经过:陈某几日前就表示要把自己长在石羊王村后西边沟里的十棵杨树卖给权某,并告诉权某这十棵树长在沟西边。经民警现场勘查,陈某的十棵杨树长在南北沟的西侧,一直未伐,梁某家的杨树长在东西沟的南侧,权某听了陈某说的在沟西边后,以为是在西边沟里的树,由于种种原因,陈某一直没有带领权某实地看树,权某就错把梁某家的杨树当成陈某家的杨树给伐掉了。

案情真相大白后,民警及时到石羊王村找到梁某和刘某,向他们通报了案情,梁某解除了对刘某的怀疑,权某及时赔偿了梁某的损失,刘、梁两家尽释前嫌,石羊王村又恢复了昔日的和谐。

由于权某所伐杨树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西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权某某等人予以林业行政处罚。(张秋燕 于立新)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