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集中执行涉金融案件 到位标的两百余万元

2017年05月02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5年2月,洛阳市宜阳县韩城镇赵某以跑运输急需资金周转为由,与中国邮政银行宜阳支行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贷款15万元。借款使用期满后,赵某未依约定足额还款,中国邮政银行向宜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6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银行本金68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赵某一再拖延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赵某迫于法院百日攻坚集中执行的压力,执行法官为其分析利弊,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场赵某交付标的款1万元。这是该院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的成果之一。
      今年以来,洛阳市宜阳法院着力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服务金融改革、化解信贷风险,将涉金融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在“春雷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中,重点对金融借款合同案进行了全面清理、集中执行,到位标的235.47万元。结合案件特点,该院在集中执行活动中,充分运用联运机制、惩戒机制以及舆论宣传手段,通过滚动查询系统,及时查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等相关信息,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人。对暴力抗拒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的5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刑责,营造出强大的执行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张扬 伊乐林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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