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发展镇村执行联络员 全社会参与促执行

2017年05月09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就这3000元,你做为一家之主,就替你媳妇儿掏了吧,她不明事理,咱不能跟她一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何况你们两家还有亲戚,不能因为这一点小事伤了亲情,伤了和气”。这是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司法所所长樊照辉正在调解的一起执行案件现场。
      2013年,张某来到姚某承包的工地打工,后因身体不适回家,向姚某索要工钱时,姚某拒绝支付。张某将姚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姚某支付张某工资款3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姚某长期在外躲避执行,一直无法找到其本人,家中也长期无人,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直到今年3月份,孟津县“百日执行会战”活动的开展,让该案有了突破口。活动创新建立镇村执行联络员制度,由各镇确定一名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所长为执行联络员,各村将当地知法懂法、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人员发展成执行联络员,利用他们的威望、熟悉被执行人情况,借助友情、亲情、乡情优势,协助法院执行局送达履行义务通知,通报被执行人的家庭其财产等基本情况,提供执行线索,协助解决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力促案件得以执行或和解。
      樊所长做为一名执行联络员,凭借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很快打听到姚某丈夫的下落,就三番五次跟村支书到其家中劝说。最终,姚某的丈夫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感慨的说:“我知道这样一直拖着也不是事,俺媳妇儿不让我管她的事,可俺俩还是一家子,咋能不管,这样一直拖着还闹到法院,要是再背上个‘老赖’的坏名声,真是没脸见人啊!现在我就去凑3000块钱给老张!”至此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据悉,孟津县共发展执行联络员240余名,一个月时间共调解、协助执行案件140余起,逐渐形成一张全社会协助执行的社会网络,破解被执行人难寻顽疾,助力解决执行难。(张扬 韩晓君)

编辑:张龙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