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被列“黑名单”许昌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动真格

2017年05月18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许昌市交警支队第五交通执勤大队依法向魏都区人民法院提交了18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材料,对拒不执行罚款缴纳义务的18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强制措施。

自全省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开展以来,第五执勤大队多策并举,克难攻坚,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下发催告通知书206份,申请立案34起,列入黑名单18人,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绩。

    一、强化开展“地毯式”宣传工作。一是在辖区客运场站、学校、运输公司、广场公园及人流密集区设置宣传彩页发放专区,安排执勤民警、协管员全面开展宣传彩页发放工作;二是通过电台广播做专题讲解,对于一些交通违法的常识性问题,做专项报道,让广大司机群众做到明白法规,及时清理违法。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遵纪守法意识,自该专项行动以来,大队累计共发放宣传彩页10000余份。

    二、采取“一周一会”落实工作进展。自活动开展以来,大队每周召开专题会,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讲评。一是由大队源头化办公室牵头,理清交通违法底数,核对违法信息;二是采用邮寄、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通告违法车主本人,限期进行违法清理;三是对已收到催告通知书后不按期处理交通违法的车主,在十日内制作申请强制执行通知书,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三、依托交管查询平台逐一催告。一是依托交通管理系统平台查找违法人员联系方式,以电话催告的形式,通知该违法人员,对于联系方式不正确的,采取信件邮寄通知,确保信件到人到户;二是及时汇总,及时核销。对于已清理的违章要及时做好登记,不重复工作。三是先易后难,强制执行。对于下发催告后仍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由大队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蔡晓雅)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