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老赖被拘

2017年05月22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万某,由于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对你拘留十五日,下面向你宣读拘留决定书......。”5月17日,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依法拘传了一名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万某,最终万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2014年10月6日被告万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原告借款10万元整,并出具借条一张。2015年5月10日被告万某给原告出具承诺,约定月底付清原告10万元,如未能付清,愿过户给原告一辆本田车。借款到期后原告向被告万某催要借款,万某用于担保的车辆已不知去向,并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还钱。原告无奈向新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胜诉后,被告不按判决书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制定了还款计划。可是到付款期限后,被执行人万某却毫无还款之意。执行法官通过多种途径与万某取得联系,万某总是借故推脱拒不见面,后来变为不接听电话找不到人,案件一时难以推进。

  5月17日,执行人员得到万某在家的消息后,迅速出击,将其拘传至法院询问,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万某仍以无钱为由搪塞,拒绝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新安县法院决定对万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处拘留15日予以惩戒。

  近年来,新安县法院把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遏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百日执行会战”、“春雷行动”、“打击拒执”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老赖”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有效震慑了一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为破解执行难注入一剂强心剂。(张扬 姜力允)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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