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将交给无证开 二人分别受重罚

2017年05月2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5月21日,河南省卢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里川中队查处一起有证人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驾驶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赵某因实施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交通违法,被处以1500元罚款,违法行为人孟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被处以1800元罚款。

  连日来,卢氏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紧盯事故预防20项重点工作,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日早上6时51分,五里川中队民警在209国道五里川镇路段对一辆车牌号为晋KS032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证照检查时,驾驶该车的孟某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过进一步询问后得知,孟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当天赵某驾驶晋KS0321重型半挂牵引车由湖北省返回山西太原,在卢氏县朱阳关镇路段将车交给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同车人孟某驾驶。查明违法事实后,民警对赵某和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了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赵某和孟某做出了上述处罚决定。(杨西伟)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