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委巡察机构:不断深化政治巡察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017年06月05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巡察,既要巡,更要察。要通过望闻问切、深度体检、巡出实情、查处问题、开出良方,既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强调政治性。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三大问题”在县乡的具体表现,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巡察党的领导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虚还是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注重制度性。以政治巡察为中心,结合县情实际,先后研究制发了《罗山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规定(试行)》等23项制度,确保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建立了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审计局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制度,每轮巡察前,就被巡察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函询了解,确保巡察有的放矢。

  突出权威性。一方面,实行巡察人员封闭管理制度。在巡察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人员集中办公,不得单独外出。另一方面,建立巡察公务回避、地域回避、任职回避和说情干扰登记制度,织密织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同时,对干扰巡察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提高巡察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周焰)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