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源汇区执行法官以人为本 促使案件和解

2017年06月1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5月24日上午,漯河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正在紧张有序的忙碌着,被通知的被执行人刘某来到办案法官的办公室诉说着自己的困难,希望能够分期还款。

  据介绍,2006年,被告刘某因生意周转向程某借款81700元,并出具了借条。当时刘某在漯河市大学路开办装修企业,程某以为会很快还款,但由于刘某经营不善,生意一赔再赔,欠程某的借款迟迟还不上,经原告多次催要,刘某始终都没能偿还借款,这时刘某家里又出现变故,对于欠款更不能及时偿还,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金81700元以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生活都有点困难,所以没能偿还原告的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对刘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实地走访了被告的邻居,确实如其所说,被告申请分期还款,执行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允许被执行人和申请人协商,经过申请人的同意,让被告分期还款。

  据悉,在这个案件中,该院办案法官以人为本,切实做到人性化执法,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目前申请人已经拿到第一笔执行款。(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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