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有钱不还耍赖 宝丰县法院将其拘留

2017年06月21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那东西不是我的,你们把我拘留起来也没用,我出来以后还继续躲,继续让你们找不到我。你们想咋执行咋执行。”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在家中被宝丰县法院执行人员实施拘留时说道。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老赖变着法地耍赖,让宝丰县法院执行人员深感“头疼”。几天前,一位老赖王某,临近被拘留时还在跟执行人员耍赖。

  2015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和王某某把他们手上存在的有土地纠纷的土地转让给了申请人姚某,却事先未告诉姚某他想要的这块土地存在土地纠纷问题。同年9月,姚某与王某签订了《荒地转让协议》,王某以135000元的价格将坐落在落界公路与王圪垱路口东侧荒地(东西宽10.4m、南宽10m的一处荒地)使用权永久性转让给了姚某使用。协议签订后,姚某给了定金10000元,后又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把剩余125000元汇入了王某妻子王某某的账户中。收到钱后,王某当场给姚某写了收到字据一张。

  正当姚某正在喜悦自己儿子盖房子的地有着落的时候,有人告诉他这块土地存在纠纷问题,姚某觉得自己上当受骗,立马找到了王某和王某某,要求其协议作废,并将当初买土地的转让费135000元返还给姚某,可是王某以已经按照姚某的要求在土地上下了地基,姚某已经正在使用有争议的土地等为由拒绝退换转让费。

  由于多次找王某和王某某商讨要钱未果,2016年4月,姚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并返还转让费135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姚某与王某签订的荒地转让协议无效;王某和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姚某转让费135000元。随后的半年内,王某一直东躲西藏,不履行法院判决,更避而不见姚某。

  2017年2月18日,姚某在宝丰县法院立案,23日执行人员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随后冻结了其王某某的工资账户,王某某也愿意从工资里慢慢扣。6月中旬,宝丰县法院执行人员接到了申请人姚某的举报电话,随后执行人员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确自己购买了一台重型卡车,正在使用中。

  随后,执行人员来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发现王某正在家里修理自己的卡车。王某看到执行人员的时候,耍赖矢口否认卡车是自己的,更以无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执行人员看其王某有能力偿还,却一直在耍“心眼”不履行,决定当即实施拘留。从而才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拘留并不是目的,把王某拘留以后,宝丰县法院执行人员主动找到了王某和王某某的儿子做其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的儿子讲了执行财产的调查确认和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将被判刑以及其母亲又是人民教师,应当带头守法,不然将给当地教育局发《司法建议函》,并由当地教育局督促履行等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6月19日上午,执行人员接到了王某儿子的电话,说与姚某已协商好了,并得到了姚某的谅解,执行款分三次给完。而且已经经过姚某的同意,愿意提前解除对王某的拘留。执行人员认为,提前解除拘留要征求姚某的意见,不能听王某儿子的一面之词。于是让王某的儿子与姚某联系。下午,王某的儿子和姚某双方来到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同日,王某被提前解除拘留。到此,该案终结执行。(付哲飞)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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