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法院重拳出击打击金融“老赖”

2017年06月2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期,召陵区人民法院整合精锐力量,重拳出击打击金融“老赖”。

  2006年12月22日白某因资金需要向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农村信用社借款150000元,期限10个月。借款到期后除还本金100元及部分利息外,下余借款经多次催要也一直未还。后召陵区农村信用社将白某诉至召陵区人民法院。召陵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白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召陵区农村信用社本金1499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白某拒不履行,召陵区农村信用社申请强制执行。

  召陵区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财产进行全面查询,经过大量的查询工作后,2016年11月30日在召陵区农村信用社的协助下成功扣划了白某账户资金27971.34元。白某知道这一消息后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截止目前,白某已将全部欠款清偿完毕。

  近年来,随着银行信贷业务的不断发展,拖欠银行贷款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利益,更败坏了社会风气,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召陵区人民法院开展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不仅打击了欠贷“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弘扬了一股“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清风正气。(袁刻攀 王文博)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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