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化纠纷 和解维亲情

2017年06月29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宜阳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案件中,运用以法服人、以情动人的方法促使当事人双方和解,维系了家庭的亲情,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束某与高某系叔嫂关系。2015年高某与其丈夫在束某分得的房屋内居住期间,夫妻二人发生争吵厮打,将屋内的门、厨具等物品砸坏。后束某回到家中,发现物品被砸,随与嫂子高某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束某将高某打倒在地,致高某左脚跖骨骨折,经法医鉴定高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高某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宜阳法院判决束某赔偿高某各项

  损失1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束某并未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宜阳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案是家庭纠纷,比较特殊,如果措施不当会激化双方矛盾,伤及亲情,于是决定先做双方思想工作,组织双方进行和解。但由于双方矛盾较大,存在严重的对立情绪,致使此案多次和解无果。为了充分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6月20日承办法官将束某拘传到法院。承办法官仍然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对束某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和法律释明,紧扣双方矛盾产生的根源,分析利弊,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及家庭关系破裂对其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叔嫂俩终于被打动,高某放弃了一部分执行款,束某依法履行了剩余的执行款,叔嫂对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束某当天支付了全部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张扬 李汉武)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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