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创新执行思路 攻克“骨头”难案

2017年07月06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我发自内心的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对我耐心讲法律,我不知道还要错到啥时候。”这是2017年7月5日,被执行人上官某某在履行完判决义务后,对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说的心里话。

  案情回顾:2016年8月3日凌晨,原告崔某某从渑池县西关仰韶大厦附近准备回家途中,因被告上官某某发现原告和其前妻一块,心怀不满,与原告厮打过程中用刀将原告胸部和臂部刺伤。本次事件发生后,渑池县公安局经调查对被告上官某某实施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被告一直未对原告的损失作出赔偿。故原告崔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上官某某赔偿原告崔某某损失10791.6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上官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2017年5月4日,原告崔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渑池县法院于2017年5月24日依法向被执行人上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三日内执行完毕。然而,到期后被执行人上官某某仍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属于典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虽然赔偿数额不大,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深、情绪大,在经过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后仍未得到解决的前提下,执行干警认为再采取以往常规的执行方法来执行该案难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所以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针对这一特殊案情认真研究后决定采取“严打为主、攻心为上、说服教育、案结事了”的执行新思路。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从一工地现场将被执行人上官某某强制带回法院,对其讲述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前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中打击“老赖”的决心与措施。最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上官某某认识到了错误,积极履行了赔偿,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积怨,该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尹成效 代文官)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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