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区法院对"老赖"采取司法拘留 促还款案结

2017年07月1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4年5月,吴某分两次向张某借款十万元和五万元,出具借条并承诺两至三个月即可归还。到还款期限后张某向吴某催要,但吴某以种种借口推迟,在之后的两年里仅仅归还一些利息,十五万本金一直催要无果。

  据介绍,2016年8月,张某将吴某诉至召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吴某偿还十五万欠款。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向张某支付十五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一直未查到吴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财产的线索。在无法获得吴某具体下落的情况下,张某申请法院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吴某拒执罪,并提供了吴某高消费的证据照片。

  据悉,2017年7月3日,召陵区人民法院先行对吴某下达拘留决定书,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7月11日支付了全部欠款。鉴于此,吴某被判处了拒执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此案得以圆满执结。(田明杰 袁刻攀 王文博)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