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巡回审判走进监狱 200余名服刑人员旁听

2017年07月20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庭审现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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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一

  庭审现场

  大河网讯 2017年7月19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来到南阳市监狱,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安某故意伤害一案。该监狱200余名服刑改造人员旁听了庭审,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案情通报,被告人安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刑期从2013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止。现在南阳市监狱服刑,住监区12号监舍。2017年5月11日19时25分,安某到9号监舍,对服刑罪犯张某说,以后不要去12号监舍。随即,两人为此发生口角,安某用手搧张某脸部,并用脚踹张某腹部。在张某出监舍去报告监管干警时,安某又先后两次对张某进行殴打,造成罪犯张某腹内回肠破裂。经南阳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庭审中,被告人安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安某系在监狱服刑期间内又犯新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安某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已与被害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安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民事赔偿等情节,当庭判处安某有期徒刑四年,与原判的余刑1年2个月11日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安某的总和刑期为5年2 个月零11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

  被告人安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表示认罪服法并改过自新。

  庭审结束后,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慧对服刑人员开展了法制教育,告诫他们要从本案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遵守监规法纪,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在服刑期间若再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次庭审活动,为震慑狱内重新犯罪,教育服刑人员认真改造,依法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生俊东 丁清凌 王慧)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