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官为民排忧解难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2017年08月02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感谢李庭长,感谢杨法官,公正判决,给了我公道!”7月31日,当事人郭某将一面写有“百姓青天,廉明公正”烫金大字的锦旗送到南召县人民法院白土岗法庭杨雪营法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1998年10月30日原告一家承包了本组位于207国道边稻田地的水田0.474亩,承包期限自1998年10月31日至2028年10月31日。2003年南召县白土岗镇政府在原告家所在的白河店组建设工业开发区,同年7月被告白河店组村民通过决议,将位于白河店工业开发区的土地租赁给商户使用,租金每年每亩700元,原告丈夫在该决议书上签名。

  2003年9月20日白河店组以该组名义将位于207国道旁边的0.63亩(含原告所承包的0.31亩)土地租赁给被告陈某,被告陈某在该宗土地上建房经营大理石石材。后因污染环境,被告经营的大理石石材加工厂搬迁至新开发区。因该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原告方已通知被告陈某解除合同,但被告拒不搬迁,双方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中,承办法官数次前往涉案现场勘察,走访周围村民,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原被告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故及时依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

  原告郭某对白土岗法庭干警廉洁公正、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予以肯定,特制作一面锦旗送至南召法院。一面鲜红的锦旗,8个沉甸甸的金字,既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南召法院法官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鲜活缩影。(生俊东 王阳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