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检察院召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

2017年08月04日00:00

来源:大河网

  郏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

  大河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进一步探索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的决策和部署,不断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8月2日上午,郏县检察院召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座谈会。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宏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留忠,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慧敏,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平顶山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孙朋,研究室副主任王晓民,以及全县29个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和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法治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的各级领导和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反映平顶山市民行工作的宣传片《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保民宣读了《郏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结合近年来郏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就如何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正确认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二要准确把握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三要始终坚持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

  六个参会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郏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并就合力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出了意见建议。

  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宏州就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深刻认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自觉主动接受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四是正确处理支持与监督的关系。

  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对郏县检察院近年来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要求郏县检察院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发展措施。并对郏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二是要推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要增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要及时解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是要认真做好公益诉讼的准备和推进工作。(冯欢欢)

  大河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进一步探索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的决策和部署,不断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8月2日上午,郏县检察院召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座谈会。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宏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留忠,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慧敏,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平顶山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孙朋,研究室副主任王晓民,以及全县29个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和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法治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的各级领导和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反映平顶山市民行工作的宣传片《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保民宣读了《郏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结合近年来郏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就如何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正确认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二要准确把握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三要始终坚持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

  六个参会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郏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并就合力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出了意见建议。

  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宏州就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深刻认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自觉主动接受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四是正确处理支持与监督的关系。

  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欣对郏县检察院近年来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要求郏县检察院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发展措施。并对郏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二是要推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要增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要及时解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是要认真做好公益诉讼的准备和推进工作。(冯欢欢)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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