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灵活执行 五年案件和结

2017年08月09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宜阳县法院法官以灵活执行方式,采取以物抵债的办法,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五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2年6月,原告甘肃省张家川王某因经营KTV租赁被告郑某开发的宜阳县某福地湾社区房屋,并缴纳押金3万元。2016年2月双方经营协议终止,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原告将被告诉至宜阳县法院。案件在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因投资建房,外债高筑,确实无法偿还3万元。为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认为采取以物抵债的办法促进执行,是化解该案较为适当的方式。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做双方的工作,被执行人郑某愿意将自己的一间车库给王某抵债,申请人王某同意接受房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且已履行完毕。张扬 李汉武)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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