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拖欠饲料款十余万 法院监督卖鱼促进判决履行

2017年08月16日00:00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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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执行局干警现场监督刘某还款

  大河网讯 8月11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雁鸣湖镇岳庄村的一座鱼池,当场监督捕鱼过程,并详细记录每次捞鱼的重量、清点卖鱼款。

  法院干警怎么管起卖鱼的事儿了?原来是该鱼池涉及一起执行案件。中牟县雁鸣湖镇的刘某承包了一处鱼塘养鱼,在2010年到2013年间,他共向同乡校某购买了13.96万元的鱼饲料,当时约定卖过鱼后15天内给付欠款,岂料鱼是卖了,刘某却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校某只得将刘某告上法庭,双方对簿公堂后,校某获得胜诉,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2月3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二队向刘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刘某置之不理。经网络查询和实地查问,刘某名下无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只有承包的一处鱼池,法院遂将该与池进行查封。

  为避免财产损失,刘某找到商户范某进行捕鱼和收购,连续打捞了5天。8月15日,刘某终于将鱼饲料款项和利息、滞纳金全部交给校某,本案得以顺利执结。(王君杰 鲁韶华)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