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之星”候选人事迹展播:唐韬涛

2017年08月2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她是一名温文尔雅的检察官,在公诉席上,唇枪舌战,义正词严;她又是一名爱心使者,对待迷途少年如春风化雨,滋润心田;她还是一名法律宣讲员,进企业、入社区、到学校,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检察理念。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正义与公正,责任与担当。她就是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犯罪检察局副局长——唐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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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挑重担忠诚履职

  2013年,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局,唐韬涛从公诉岗位被选派至未检局工作。2013年,正值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对她来说,这又是一次新的挑战。

  如何才能尽快地适应新角色?唐韬涛从快速转变办案理念入手,认真研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要求,简单案件细心办,疑难案件认真办,把每个案件都当做一次新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并以此积累工作经验,这使她很快成长为业务骨干。

  4年来,唐韬涛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00多件500余人,其中疑难案件、团伙案件占多数。2014年底她办理了一起马某等11人聚众斗殴案,在告知讯问阶段,她在看守所讯问室一坐就是两天。经过反复阅卷,制作了近百页的审查报告。同时,她将每个人责任详细划分,制作图表,汇报时一目了然。在开庭那天,11名被告人中有9人聘请了律师,她们两名公诉人要与20人唇枪舌战,加上部分被告人互相推脱,逃避责任。经过六个多小时的激战,终于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走出法院大门时,已将近下午四点,她们简单吃了碗面条后,又匆匆回到办公室开始又办理其他案件。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对她来说也早已成了家常便饭。

  不仅如此,由于涧西检察院案多人少,唐韬涛还主动承担了部分公诉案件的办案任务,如悦杰公司2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元案等。在办案过程中,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准确定性,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她还充分考虑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从化解社会矛盾出发,力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事们戏称她是重案组,领导们说案件交给她办放心。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2015年,她被涧西检察院选拔参加洛阳市检察机关第十四届公诉人大赛,一举取得全市十佳公诉人第一名的好成绩。2015年6月,她又被选拔参加洛阳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获得“未检业务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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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心感化用心帮扶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看似简单,承担的却是比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更重的责任。每一个未成年人背后都承载着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希望。对于那些一时糊涂犯了错误并真心改过的孩子,我们更应该伸出温暖信任的手,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这些迷途中的孩子指明方向,让法律更有温度,哪怕用尽洪荒之力,也是值得的。”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韩某是一名14岁的初中生,也是家里的独子,因为没钱买手机而在放暑假时抢劫了同村孩子400余元。讯问时,看到韩某那稚嫩的脸庞,胆怯的眼神,她心中有太多的不忍。在问清事实后,趁着韩某的父亲在场,她与韩某聊父母,聊朋友,聊人生,帮助韩某认识犯罪的后果,给父母带来的痛苦,给家庭带来的危害,以及做人的道理。同时也使韩某的父亲认识到做父母应尽的监管责任。“他还是个孩子啊,还要上学,如果逮捕了,这一生可能就毁了,这个家也毁了。”最终,她对该案提出了不批准逮捕的意见。在决定作出的当天,她再次与韩某的父母进行了约谈,并和他们共同商定了监管方案。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她再次见到韩某时,收到了一封韩某亲自写的悔过书,字里行间充满着对这件事的后悔和对新生活的向往。韩某的父母也反映说,孩子现在懂事多了,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为了进一步巩固成果,唐韬涛提出了对韩某考察期为八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意见。在考察期间,她不仅到学校和韩某的老师交流,并让老师为他“保守秘密”。每个月唐韬涛还要和韩某及他的家人见上一次面,了解他的近况,并鼓励他重拾自信。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韩某因表现良好,被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考上了洛阳某重点高中。

  “唐韬涛不仅爱岗敬业、勤学善思,而且能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涧西未检局局长杨丽霞这样评价她。

  未检工作不仅要用心,更重要的是创新工作机制。为了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使其早日回归社会,近年来,涧西区检察院未检局根据不同的帮扶对象的需求建立了网格化帮教体系。特别是在大张帮扶教育基地的筹建工作中,唐韬涛无数次地往返大张公司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进一步完善帮教措施。为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消除父母子女之间的矛盾隔阂,减轻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阴影,涧西检察院还在去年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矫正中心。为使该中心尽快发挥作用,唐韬涛查阅资料,请教专家,制作成《未成年刑事案件心理辅导流程图》,将心理辅导融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并快速运用于办案实践,效果明显。

  2016年,最高检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30年活动,这对涧西检察院未检局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了争取这一最高检的荣誉,唐韬涛勇挑重担,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对该院未检业务开展以来的全部工作进行了梳理、归纳和总结,撰写申报材料,参与制作宣传片。2016年5月,涧西检察院未检局因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30年活动中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报表扬,并被评为全国未检优秀团队。

  唐韬涛还兼任辖区多个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涧西区关工委的法制宣传员。为了使法制课起到实效,她针对中、小学生的不同特点,结合办案实践,撰写制作课件30余份,从犯罪危害、犯罪预防、习惯养成、校园暴力、网络危害等角度,定期到学校、社区为学生、家长上法制课,引导青少年和家长学法、懂法、守法、用法。4年来,她先后送法进校园37次,受教育师生和家长达万人,受到了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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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全大局默默奉献

  “我是检察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每当遇到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她总笑着这样说。

  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中,没有任何演讲经验的唐韬涛被市检察院选拔为宣讲员。“既然被选中了,就竭尽所能,全力以赴,把事情干好!”一贯坚持的信念又浮出脑海。她认真查找各种文件资料,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服务企业的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宣讲材料,反复摸索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结果唐韬涛在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开启仪式上的突出表现赢得了大家一致认可,并代表市院到中信重工、中国一拖、国家电网等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宣讲,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

  正是由于优异的表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唐韬涛又被选拔为洛阳市院张茹同志先进事迹的宣讲员,代表市院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讲团、市政法委组织的英模事迹报告团,到洛阳电视台、嵩县、栾川县、伊川县、洛龙区、新安县、高新区等地进行巡回宣讲。每一场宣讲,她都精心准备,全力以赴,铿锵有力的声音,饱满真挚的情感,不时催人泪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面对各项工作任务,她从不向组织讲困难,提要求,虽然总是满负荷工作,但认真负责的态度却始终如一,各项任务都能圆满完成。”主管检察长王旭这样评价她。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唐韬涛先后被涧西区妇女联合会授予涧西区“三八”红旗手;被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公诉人和未检业务竞赛能手;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四进”活动中,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2015、2016连续两年被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9月,在全市检察机关“讲政治、守规矩、争优秀”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