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校长拒还工程款被拘传 促其还款结案

2017年08月2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日前,一中学校长张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被拘传至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后当场履行还款义务。这是该法院加大对失信公职人员惩戒和打击力度,成功执结的又一起案例。

  据介绍,2004年某建筑公司通过招标承揽了某中学的建筑工程,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5年某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但某中学却以财政拨款未到位为由下欠13万元工程款不肯支付。某建筑公司多年索要无果,于2010年将该中学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某中学构成违约,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某建筑公司工程款13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某中学拒不履行,某建筑公司向审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一直没有执行到位。2017年经该建筑公司申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指定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召陵区法院接到此案件后,立刻立案,向某中学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将该中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对某中学名下财产进行查询,该中学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

    2017年7月,召陵区法院执行干警将该中学校长张某拘传至法院,并对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张某意识到拒不执行将带来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学校财务部门,当场将下欠工程款全部还清。(袁刻攀 王文博 文/图)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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