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大数据平台 洛宁法院实行执行款“一案一账户”

2017年08月24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洛宁县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洛宁支行合作的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这对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实现执行案款的及时发放意义重大。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为提高执行效率,防范廉政风险,有效解决执行案款收支存在的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启用“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实现对执行案款及其他案款的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根据合作协议,该院将充分利用工商银行提供的大数据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处理,为执行主账户分配子账号,实现“一人一案一账户”,每个案件当事人都有专属的电子账户,被执行人一旦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执行款时,均打入该专属账户,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执行人员可随时查阅、掌控案款进出动态,实现案款的动态化管理,省去了繁琐的核对与流转等诸多环节和时间,确保督查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最大限度方便办案法官和当事人,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监督在“阳光下”进行,推动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张扬 黄永刚)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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