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没讨回反而成了被告 法院出面成功和解

2017年08月29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因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强行将债务人地里收获的麦子拉走,于是债务人反而将债权人诉之法院。近日,在新安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起财产侵权纠纷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5年1月,家住新安县的姬某在朋友王某处借款2500元,承诺3个月内归还,并打下了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姬某却再三推脱。随后的一年时间里,王某多次向对方要钱,但是姬某始终未还。在多次索要无果后,王某于2016年6月在姬某不知道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地里收获的1800斤小麦拉走出售,获利1450元。姬某知道后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至新安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索要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将姬某的小麦拉走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姬某小麦损失1450元。判决生效后,王强拒不支付1450元的赔偿款,姬某也不偿还欠王某的2500元。于是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

  执行干警为避免矛盾激化,多次深入双方家中查核了解情况,经过不厌其烦地对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说道理,二人终于在8月1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付:王某向姬某支付小麦损失1450元,姬某向王某偿还先前的欠款2500元。这场长达两年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

  该院法官表示,当有人赖账不还时,借出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而绝不能擅自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以免陷入更大的纠纷中去,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才是明智之举。(张扬 周洁)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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