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法院对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 家庭压力促使主动还款

2017年08月30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自称没钱履行法律义务,却让儿子上了一所价格昂贵的私立学校,在法院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于8月28日上午,主动到新郑法院执行局清偿10万元欠款。

  2016年,因民间借贷纠纷,李某将张某起诉至新郑法院。今年3月,法院判决张某返还李某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知消息后张某从此“人间蒸发”。

  法院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和踪迹,该案执行被搁浅。此后,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线索,张某儿子在新郑市一所高中就读,儿子每年几万元的高学费证明张某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为迫使张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还李某一个公道。法院干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出决定书,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对外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因此在开学季,学校拒绝张某为其孩子办理入学升级和缴纳学费等手续,张某儿子在同学面前因此也失了面子,埋怨父亲不该赖账,妻子也天天数落张某。此事发生后,这才有了张某联系法院,主动请求清偿欠款的一幕。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郑法院立足实际情况,结合不同被执行人特点,有针对性实施“精准打击”,创新执行方法,转变执行理念,攻坚“执行难”。2017年该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915人次,对失信“老赖”信用追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王君杰 左世友 王利)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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